时间:2019-01-28 13:10:53 分类:媒体报道
![]() |
西安市自2007年、2008年实施《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和《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以来,为西安市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形象提升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参与城改的企业,群众以及相关人员都为这一全国最大的民生工程付出了相当多心血和财力。
参加2016年陕西“两会”的省政协委员宋玉庆认为,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城中村改造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两个办法虽进行了部分修改,但都效果不佳,根治办法少,长效政策不多。
在宋玉庆看来,“两个办法”以及实施过程存在主要存在三点不足,第一,社会舆论、参与企业、行政部门普遍对待该项工作的认知和观察视角偏低,把这一全国最大的民生工程几乎等同于简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有效投入的太少,这个问题在房地产前几年高速发展中得以隐盖,这两年经济放缓,此矛盾就显现出来了。第二,城改工作实施程序复杂。不应让企业过多参与繁冗社会事务的过程,使企业的财务成本翻倍增加,同时使企业失去了经营灵活性。第三,实施这个庞大的民生工程中责任主体错位。政府应完全承担城改的民生部分主体责任,保障村民回迁安置;企业是市场主体,应不遗余力的兑现买商品房业主的诉求,不能让企业过多的承担政府责任。
宋玉庆建议各级政府要从宏观的认知,高屋建瓴的角度去审视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重要性。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可能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
“‘两个办法’实施已近10年之久,修修补补已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求。而是要大破大立,用改革的思维重新制定办法,不能把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捆绑在房地产这一辆战车上,政府应多方筹集资金去完成这一城改工程。”宋玉庆认为,把正在实施的城改项目村民回迁房和开发商品房适当剥离,政府全面负责保障民生回迁房部分,购买企业以前投资在民生方面的服务。企业的回笼资金负责商品房开发部分业主的交房诉求。
宋玉庆建议对已批未拆迁的项目全部采用货币安置,5年内不再增加棚(城)改项目,专门处理遗留问题。对已完成的城改项目,进行税、费、土地出让金部分返还,使企业经营更灵活,去更好的完成其他项目。
“通过政府主导国企回购已有城改项目剩余房源及部分商品房,将这些房源纳入保障房工程,一方面可以为实行货币化安置的棚(城)改项目提供安置房源,有效去现有库存,另一方面,回购房源还可通过廉价租金用于解决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和刚毕业大学生的居住问题。”宋玉庆说。
宋玉庆还表示,精减城改程序,减少城改办证的前提条件,使企业更好、无障碍的能向银行借贷,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政府应为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棚(城)改专项基金拨付使用铺路搭桥,尽快盘活正在棚(城)改项目的企业。(记者 孟雄薇 唐兰可)